安徽历代方志丛书
来安县志 清 刘廷槐纂修 余培森修订
来安县地方志办公室
黄山书社
序
今逢盛世,当我调来安工作之时,正值全省二轮修志之际。我们既认真抓紧来安新志续修工作,又进行了来安旧县志整理工作。现在,旧志点校本即将付梓问世,遵县志办负责同志之嘱,草成下文,权当作序。
编纂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千百年来代代相传,溯源较早,但所纂志书散失居多,而成书传世于今者,当以明天启刊本《来安县志》为肇端,其后亦仅有清雍正刊本、道光十年刊本两部《来安县志》。这些都是我县的宝贵文化遗产。这次旧志整理是以清道光十年刊本《来安县志》为底本,并用天启本和雍正本作了校勘,以便于广大读者阅读和使用。“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今天的来安是历史的来安的一个发展,只有充分了解历史,懂的历史,才能在新的征途上勇往直前,才能更好地建设来安,开创未来。
在旧志整理工作中,我们荣幸地聘请到滁州学院景刚、曹小云两位教授为我们作点校工作,他们在百忙之中不辞辛苦,广涉旁搜,精心校勘,使旧县志得以付梓问世。我谨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也向乐于奉献,默默耕耘,甘于清苦,执着求索的县地方志办公室的同志们表示诚挚谢意!
“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书此掩卷,更感任重道远。吾辈更当倍加努力,脚踏实地,开拓进取,为新《来安县志》写出更加光辉灿烂的续篇,以无愧于天地,无愧于千秋。
来安县人民政府县长
二○○五年十一月
安徽省旧志整理出版委员会成员
顾 问:田唯谦 谢广祥 崔厚贤
主 任:朱文根
副主任:王宜斌 莫 欣 诸伟奇 易向军
委 员:钱金喜 左克诚 张曦仲 葛 政 张国清 殷玉林 卢 刚 和宝友 李长凤 张祥林张启华 李祖鑫 张克锁 杨维发 李剑军汪富贵 王志平 邓建设 李新民 李益保
《安徽历代方志丛书》编审室成员
主 任:王宜斌
副主任:钱金喜
来安县旧志整理委员会成员
主 任:张有志
副主任:高怀忠 周忠友 魏晓雁 高学发 胡炳成
顾 问:胡先德
成 员:陈宏英 张 维 周伦昌 陈宝国 王德聪
来安县旧志点校人员
景 刚 曹小云 胡先德 胡炳成
来安县旧志编审人员
责任编辑:胡炳成
审 稿:余国庆
《安徽历代方志丛书》前言
安徽襟江带淮,无论自然条件,还是人文风俗,皆有南北兼容的特点。历史上泼墨操戈,代有风流;百业竞技,各显其能;地域文化,源远流长,方志是其重要的文献载体之一。
安徽方志历史上可追溯到汉代,有《庐江七贤传》《九江寿春记》等。罗愿《新安志》是安徽流传下来的惟一一部宋代志书,也是方志体例定型的代表作之一。志书编纂,代代相济,明清时期数量巨增。安徽地灵人杰,文风昌盛,地方官员、文人学士或贤达名流都乐于修志,参与修志的著名学者有章学诚、洪亮吉、孙星衍、龚自珍、李兆洛、邓廷桢、何绍基、赵绍祖、赵吉士、刘师培等人。众多名流的参与保证了志书编纂质量,章学诚《和州志》、邓廷桢《安徽通志》、孙星衍《庐州府志》、赵吉士《徽州府志》、洪亮吉《宁国府志》、李兆洛《凤台县志》等一批名志为安徽留下了一笔宝贵而又丰富的文化遗产。历经风雨洗劫,据不完全统计,安徽历代方志现存470余种。
旧志含有大量自然、社会、政治、经济、军事、人文史料,是研究安徽、建设安徽的重要信息资源。整理和出版旧志,是继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文化事业。安徽1999年完成第一轮修志任务后,省地方志办公室和省古籍整理出版办公室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开发旧志资源,计划从1949年以前的安徽历代方志中精选百种,加以校勘、标点,整理编纂成《安徽历代方志丛书》出版。2000年11月,省地方志办公室成立省旧志整理出版委员会,下设《安徽历代方志丛书》编审室,负责制定出版规划、点校通则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安徽历代方志丛书》的规划出版工作。2003年,全省旧志整理工作正式开展。
整理旧志是一项学术性很强、意义深远的工作。《安徽历代方志丛书》规模大,历时长,涉人多,至此,省旧志整理出版委员会对为这项工作付出艰辛劳动的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徽省旧志整理出版委员会
二○○四年十月
《安徽历代方志丛书》出版说明
安徽现存历代方志470余种。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为指导,以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整理出版一套《安徽历代方志丛书》,继承宝贵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历史信息,为编史修志继承与创新提供历史借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安徽历代方志丛书》选编1949年以前安徽境内历代各类志书以及未出版的优秀志书稿百种,统一版式,统一封面,分册出版。《安徽历代方志丛书》点校整理分工采用辖区对应的原则,省志办负责旧省志整理,市志办负责境内旧府、州(直隶州)志整理,县(区)志办负责境内旧州(属州)、县志整理。各志体例版式和点校通则大体如下:
体例版式
1.标点,校勘,简体,横排,大32开本,精装。
2.每志扉页后尽可能地印制该点校底本的书影照片。
3.每志前撰写提要。内容为版本介绍、编纂年代与背景、纂修者概况、志书内容与特点、前人述评等;每志后撰写后记。
4.标题分四级:一级为专志名,二级为卷名,三级为类目,四级为子目。一级标题居中,二级标题抬头,三级标题居中,四级标题与正文同行,前空二格,后空一格。
5.字体字号:一级标题为二号标宋,二级标题为四号黑体,三级标题为四号楷体,四级标题为五号黑体;正文用五宋,原书中双行注释、引文等一律用小五号楷体,页下校记文字用小五号宋体。
6.书眉:双页码排书名,单页码排专志名。
7.排版顺序:卷首依次排印扉页、书影、安徽省旧志整理出版委员会成员名单、《安徽历代方志丛书》编审室、本书点校人员名单、本书编审人员名单、《安徽历代方志丛书》前言、《安徽历代方志丛书》出版说明、本书提要、目录等;卷中为原书顺序及全部内容;卷末为后记等。
点校通则
1.标点:执行国家标准《标点符号使用法》。不用省略号、着重号、专名号。引文不是完整的句子,引号前不用冒号,末尾也可不用句号。引文只用引号不用冒号的,引文末尾的标点放在引号之外。引文引号、冒号俱全的,末尾标点放引号之内。引文较长者,采用另起行退四格、转行退二格形式排版,起讫不加引号。
2.断句:保持句式完整,不断破、断碎或太长,难以断上和断下者独立。
3.段落:遵照原文格式自然分段,自然段篇幅太长者可根据内容适当分段。
4.校勘:保持内容原貌,字义、词义一律不注释。明显错字径改,删去的字词加圆括号,改正或增补的字词加方括号。勘误和考证作校记,附页下,文中标引校码(①、②……)位于句末符号前;凡底本文字脱讹衍倒者,通过本校、对校或他校找出依据,进行删乙,并出校记置于页下;若本校、对校或他校仍找不出依据者,不删乙,适当进行理校,出校记存疑。
5.通假:两通而含义不同者,出异文校记。个别虚字有出入而文义无殊者,不出校记。
6.引文:对原作者的举证和引文尽可能进行复核,引文有省略改动者不标点引号;凡本书节引它书,文字小异而不失原义者不据它书改动本书;文字大异而有失原义者,应出校记说明。
7.括注:原书有用圆括号括注者,为区别本《通则》第4条中“删去的字词加圆括号”,改用尖括号“〈〉”括注。
《安徽历代方志丛书》编审室
二○○四年六月
《来安县志》提要
一、封建时代来安县共纂修过五部县志。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知县魏大用主持创修了第一部县志。嘉靖四十五年(1566)由知县刘正亨主持,在魏志的基础上续修成第二部县志。万历四十六年(1618)知县周之冕主持纂修第三部县志,该志于天启元年(1621)刊印。清雍正十三年(1735)知县伍斯瑸主持纂修第四部县志。道光三年(1823)知县符鸿主持纂修第五部县志,但未及完成即调任,后任知县刘廷槐续成其事,于道光十年(1830)刊印。以光绪二十五年(1899)开始,余培森断断续续用十年时间对道光本重加修订,并于宣统六年(1909)刊印了修订本。修订本保持了道光本的原貌,凡所举考订增补具用“考证”二字标明,附于相关志文之后。
综上所述,封建时代的来安县志共有六个版本。我们目前只搜集到三个版本:一是宣统元年刊本(但扉页上仍标明为道光十年刊印)的影印本;二是台湾成文出版社影印的天启刊本;三是从故宫博物院手抄的雍正刊本。本书即是宣统本的标点本,并用天启本和雍正抄本作了校勘。
二、道光本《来安县志》原由符鸿主持修纂。符鸿,湖南益阳人,乙丑(1805,嘉庆十年)进士,道光二年冬到任来安县令。道光三年清廷诏令各省纂修省志,因纂修《安徽通志》需向各府县征县志,符鸿遂组织人力在伍斯瑸志的基础上纂修新志,至道光四年冬尚有人物、艺文等志未能纂辑完成,符鸿调任婺源县令,由代理县令张蕃锡继续组织人力修纂。道光六年,河南汜水举人刘廷槐继任县令,对已完成的县志稿不满意,主要认为繁简不当,考核不严,于是又组织人力作了较大的修改整理。因经费等原因,此志直到道光十年才得以刊印。
三、余培森字嵩云,来安县城人,清末举人,曾任朔州(今山西朔州)知州、迪化(今乌鲁木齐)知府,编有《来安乡土志》。他参校《清一统志》和《安徽通志》以及来安人严钟铭(字策勳,乾隆戊申举人)于嘉庆三年所编的《滁志摭遗》和《来安县志稿》对道光《来安县志》精心校勘、增补,使之成为一本内容精审、丰富的县志。
四、经余培森校订的这本来安县志,全书共十四卷,全面记载了来安县的建置沿革、疆域星野、山川形势、城池建筑、户口物产、武备兵防、水利道路桥梁以及学宫书院建置等,特别是较详细地记载了北宋至清道光历朝历代在来安任职的官员名录,在荐辟和科举中取得名分的人员名录及其中一百多位业绩突出的人物小传,收录了历代文人创作的与来安有关的诗50首,文43篇。全书另有卷首、卷末各一卷,内容包括来安县境图、县城图、县署图、学宫图共四幅以及历次县志纂修人员名录和志序,志跋9篇。总之,这部县志较全面地反映了封建时代来安县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的发展演变情况以及历次县志的编纂情况,具有重要的史料和研究价值。
五、宣统本《来安县志》各卷后原有勘误表,此次标点时大多径直在正文中改正,少量的在校记中作了说明。对原志中疑有讹误的文字,一律保持原貌,而在校记中说明。对原志中模糊不清或空缺的字用“□”标明,并出校记。繁体字、异体字除个别情况外,一律改为简体字,以便排印、阅读。
点校者
二○○七年一月